为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,助力学生做好学业发展规划,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西北工业大学莫航学院本科生学业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学院启动本科生学业指导教师配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周期
学院为全体2025级本科生配备学业指导教师,指导周期不少于三年,原则上导师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。学生进入毕业设计阶段,经学生本人申请或导师提出要求,学业指导教师可继续负责该生毕业设计指导工作。
互选成功后,学生应主动对接导师建立常态化联系,导师每学期内每月与每名学生开展面对面交流至少1次,并将指导情况记入《西北工业大学莫航学院本科生学业指导教师学生成长记录档案》(附件1);学生须珍惜指导机会,落实个人学业规划。
二、导师范围与指导名额
学业指导教师为航空、航天、电子信息等相关学院,与飞行器设计与工程、航空航天工程、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、电子科学与技术相近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。
导师指导名额实行限额管理,一名学业指导教师每年级指导学生不超过2名,指导学生总数不超过4名。同学们选择导师时,可结合教师研究方向与自身学业发展需求合理选报。
三、开展方式
本科生学业指导教师配备采用“师生双向选择与学院统筹协调相结合”的方式,分以下四个步骤开展。
(一)查询导师信息。学院在网站公布《本科生学业指导教师信息一览表》(附件2),同学们可在学校网站教师主页查阅教师基本情况,并通过办公邮箱等渠道与导师沟通咨询。沟通交流请文明得体、简明扼要,邮件标题建议规范命名为:“本科生导师咨询-莫航学院-姓名-学号”,并附上简短自我介绍或个人简历。
(二)填报志愿。同学们填写《西北工业大学莫航学院本科生学业指导教师配备申请表》(附件3),在“个人情况说明”栏如实填写课程成绩、实践成绩、英语水平及感兴趣的研究方向等信息,经本人签字承诺内容真实、准确后生效。
(三)导师确认。学生与意向导师充分沟通、达成一致后,由导师在《本科生学业指导教师配备申请表》(附件3)“接收导师意愿”栏签字确认(可电子签),视为双选成功。双选确定后,请同学们于11月20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莫航学院教育教学中心409办公室(马老师处)备案留存。逾期未提交材料的,视作放弃本轮自主选报资格,学院将按照专业相近原则予以统筹调配。
(四)公示与备案。双选名单经学院汇总后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互选结果,最终名单由学院上报教务部备案。指导周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导师,确因转专业、保留学籍、休学复学、专业学习、毕业设计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,须经原导师、新导师、学生三方协商一致,于每年10月份向学院教育教学中心提交《西北工业大学莫航学院本科生学业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4),经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。
四、其他说明
学业指导教师将围绕培养方案解读、选课规划、学业方法指导、创新创业与学科竞赛、考研留学、就业发展、本研衔接等方面开展全流程学业指引,同学们应当尊重导师,主动汇报个人学业情况,认真听取指导建议,根据导师意见动态调整个人学业规划。
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,按要求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。如有政策、流程相关疑问,可咨询学院教育教学中心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马麦麦
联系电话:029-88431632
办公地点:莫航学院 409 办公室
(文字:马麦麦;图文编辑:王翊舟;责任编辑:毕玉文;审核:向丹)